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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以高校招生为名诈骗的预警提示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临近,2009年高校录取工作也将全面展开。根据往年发案规律,高校招生期间也是高校录取诈骗案件多发时期,为有效预防我县考生及家长受到此类诈骗的侵害,昌乐县公安局对常见的高校录取诈骗案件种类进行了分析和研判,希望引起我县教育部门、考生及家长的高度重视和警惕,进一步加强对此类案件的自身防范意识。
此类案件中骗子们的手段和伎俩大致如下:
1、假称有关系,利用亲戚、朋友的信任在熟人圈子中作案。招生骗子杜撰出“小计划”、“内部指标”、“预科生”、“计划外指标”、“点招”等等名目,恶意利用亲戚、朋友的信任进行诈骗。
2、伪造录取通知书。通过发送伪造的、空白的录取通知书等假材料骗取学生及家长信任。
3、故意混淆就学性质。在录取通知书或“帮忙”时,向考生和家长称可以解决统招本、专科文凭,索取巨额“中介费”、“好处费”、“赞助费”,实则用不需要考试成绩的自考,或者用成人高考辅习等糊弄考生和家长。
4、开设网站,在网上行骗。近年以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招生诈骗的案件也逐渐增加,犯罪分子非法开设“XX高考招生网”、“XX大学人”、“XX大学XX分校”等网站,一方面借助网络信息传播快、范围广的特点,以突破熟人圈子的局限,扩大行骗面,另一方面隐瞒真实姓名,提高犯罪“安全性”。
5、利用有关学校的管理漏洞,以联合办学的名义行骗。犯罪分子一般与有关学校院、系等二级单位取得联系,以缴纳管理费为诱饵,与有关学校院、系建立联合办学的关系,然后通过各种渠道伺机取得有学校印章的招生录取材料,隐瞒培训、考前辅导的性质欺骗考生和家长。
考生及家长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时刻谨防上当受骗,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高校招生不可能由个人在社会上私自招生。遇到类似情况,要高度警觉,防止受骗。
2、高校扩招有严格的条件,千万别信不管考多少分都能被录取等谎言。
3、考生家长得知或收到高校扩招等信息后,要及时与相关高校取得联系,证实真伪,不要轻易上当。
4、遇到可疑招生信息或人员要及时向当地警方报告。(西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