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6-22 9:24:59

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

(2009年4月1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慈善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管理,规范慈善募捐活动,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

    慈善事业是公益性社会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调节利益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将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治措施,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慈善活动,有效利用全社会的财力物力为亟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培育关爱他人、尊重生命的善良意识和道德精神,有效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和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以市、县慈善总会为主体,以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和村(社区)慈善工作联络站为基础的慈善组织网络。4月底以前,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和社区都要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慈善总会,分别由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兼任慈善总会会长;乡镇(街道)慈善分会确定会长1名、副会长2名,一并提交县级慈善组织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社区慈善工作联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同时,县级要设立慈善义工管理中心,设主任1人、协调员2人;镇级要建立慈善义工工作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2人。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社区要建立不同层次的慈善超市,年内所有社区都要建立慈善爱心超市。要依照法规和政策,严格把握慈善组织准入、募捐发起人资格确认等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统一管理,确保规范、有序运行。

    三、规范慈善募捐活动

    捐赠活动要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能以行政命令等方式下达捐赠指标,不能规定捐赠数额,不准摊派和变相摊派,不准从工资、津贴、补贴中强行扣除捐资款。除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或国家指令进行临时募捐活动外,全市性慈善募捐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每年5月份为全市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活动月组织工作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各级慈善组织受民政部门委托承担社会慈善捐赠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开展地区性社会慈善募捐活动,需经同级政府同意,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等开展的募捐、救助活动情况应向民政部门备案。其他部门、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单独组织社会慈善募捐,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社会上进行公开劝募活动。鼓励慈善组织、经常性社会捐赠机构和其他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日常劝募、资金筹集和困难群体救助等活动。鼓励和倡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专项救助基(资)金形式或以冠名形式进行慈善捐助。

    四、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扶持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对慈善组织在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办公场地、启动资金、项目开展以及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要从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精干、高效原则,逐步加强各县市区慈善总会的工作力量。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慈善总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解决,其工作和活动经费从提取的慈善成本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予以适当补贴。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慈善捐赠接收机构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依法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救灾及社会捐助物资运送,各级铁路、公路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运输计划。运输物资的车辆,路经国、省道公路收费站时,凭县级以上交通部门和慈善组织提供的证明,免收通行费。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慈善事业发展和困难群众受助信息,积极报道慈善活动和先进典型。对慈善捐赠公益组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捐款赠物使用情况、发布慈善公告和广告所发生的费用予以减免。对慈善组织兴办福利机构、实施慈善项目所需的土地、用水、用电等方面可给予优惠或减免。

    五、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慈善文化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的部署和规划,进一步在全社会宣传和弘扬慈善文化。各类慈善机构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策划组织好义演、义赛、义拍、义诊等各项慈善活动,推动慈善公益深入社会各阶层,提高企业和公民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各级新闻媒体要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慈善活动和慈善人物,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对慈善工作的指导与支持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开展工作,帮助慈善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各级政府要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探索建立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相衔接的运行机制,提高慈善事业的整体效益,促进慈善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政策调研,强化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人事、财政、税务、外事侨务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组织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文章录入:慈善总会    责任编辑: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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